宁夏出台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实施意见
宁夏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拓宽岗位与培训支持,促进高质量就业 取消户籍限制、强化公共服务与权益保障,助力更多人顺利就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由自治区人社厅会同发改委、农业农村厅联合推出,旨在推动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促进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这份意见围绕就业机会开发、公共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提出多项措施。宁夏提出,依托各县区资源禀赋,围绕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打造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产业集群和县域就业平台,同时挖掘便民服务、文旅休闲、夜间经济等领域的就业潜力,并规范支持小店经济、地摊经济发展。
在服务体系方面,宁夏将取消就业服务中的户籍地域限制,完善分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并依托“宁好就业”平台建立电子档案,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当地还计划扩大创业支持、优化培训补贴机制,推动“岗位需求+培训+评价+就业”一体化培训。
此外,政策还涉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就业歧视治理和困难群体帮扶等内容,重点为返乡农民工、低收入劳动力、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易地搬迁移民等群体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