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袁清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袁清山被开除党籍公职,涉收礼谋利、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 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细节,更多处分与移送进展请看全文

广东省纪委监委7月10日通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袁清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袁清山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以及在项目承揽、学生入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后,决定给予袁清山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其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