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私募基金监管意见
私募基金监管升级:完善备案、风控与分类监管,防范风险促发展 严打违规募集和资金挪用,支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点击看政策要点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指导意见,围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和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文件由中国政府网发布,发布时间为6月5日。
意见提出,要完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风险监测、信息披露和资金募集等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以及私募证券基金的分类监管,并推动建立穿透式风险监测平台,提升对异常行为和潜在风险的识别能力。
文件还明确,将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利益输送、违法跨境流动资金等行为,同时稳妥处置存量风险,推动行业在规范中发展,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创投基金更好服务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