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徐宪平受贿案一审判决出炉
徐宪平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十五年,罚金五百万元 法院追缴巨额违法所得,直击权力寻租与反腐焦点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消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9日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宪平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违法所得及相关财物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徐宪平在2001年至2021年间,利用其在湖南省政府、湖南省委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任职期间的职务便利,为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253万余元。
法院认为,徐宪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同时考虑到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事实,并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该案今年5月15日已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