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反家庭暴力法规并明确首接责任

广西反家庭暴力条例12月1日施行,细化经济控制、精神侵害等认定 明确首接责任和联动处置,提升救助保护效率,点击了解更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9月24日表决通过反家庭暴力条例,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旨在完善预防、处置、救助和保护的全链条机制。 条例对家庭暴力的范围作出细化,除身体侵害外,还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精神侵害和经济控制等行为,并将部分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暴力纳入参照适用范围,以扩大保护覆盖面。 在处置机制上,条例明确首接责任和多部门联动要求。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反映或求助后不得推诿,应负责受理、跟进和转介;对重大或影响恶劣的案件,则需联合处理。条例同时细化公安机关接警后的出警处置、告诫书适用情形,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和协助执行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