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分别对胡春、袁志坚、孙斌、刘纪民提起公诉

受贿案起诉:胡春等4人被依法提起公诉,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案件仍在办理中,关注最新进展与检察机关披露细节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6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胡春、袁志坚、孙斌、刘纪民提起公诉,相关案件均指向受贿罪,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信息显示,胡春涉嫌受贿案由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袁志坚案由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孙斌案由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纪民案由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均已依法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讯问被告人并听取辩护人意见。起诉指控称,四人均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