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事故的保险理赔边界如何划分
酒后驾车保险赔付:交强险仍可赔付受害人,商业三者险可免责 最高法典型案例解读酒驾事故责任划分,点击了解赔偿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6日发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围绕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保险如何赔付作出说明。案件发生在安徽蚌埠,冯某饮酒后受车主张某某交付车辆驾驶,随后因超速与他人驾驶的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受伤,冯某事后弃车逃逸。
法院审理认为,涉事车辆虽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但由于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已尽到提示义务,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饮酒驾驶不属于交强险法定免责范围,因此保险公司仍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受害人8.3万元。
法院同时指出,如果属于醉酒驾驶,交强险通常适用“先垫付后追偿”的规则,即保险公司可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承担相应赔偿,但之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且不赔偿财产损失。本案中,车主明知驾驶人饮酒仍交车,法院还认定其对损害结果存在过错,需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