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明年起可线上转移接续

企业年金转移接续规程明确,换工作后可线上申请账户转移 2027年起统一平台办理,进度可查,退休账户也能接续

人社部近日印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职工在更换工作后,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和掌上12333等统一线上渠道,申请办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并查询办理进度。 按照规程,职工如果已加入新单位的企业年金,应将新单位账户作为归集账户;如果新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或需要归集多个账户,则可按规定选择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保留账户,或最后一个原就业单位管理的账户作为归集账户,再由相应受托人办理转移申请和数据交互。 规程还明确,已经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退休人员,如名下还有其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也可以申请转入正在领取待遇的账户。人社部要求各企业年金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加强信息化建设,按规程做好转移接续工作,减少账户流转中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