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政协原一级巡视员胡春被提起公诉
胡春受贿案公诉提起,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案件已移送通辽中院审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据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消息,9月16日,内蒙古兴安盟政协原一级巡视员胡春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案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胡春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